炎炎夏日,手中總少不了一杯外壁掛著冰珠的冷飲。冷飲的選項往往有三種——正常冰、少冰、去冰,但冰塊的數量往往并不統一,橫向對比,有些正常冰和少冰的冰塊等量,有些正常冰則“一杯飲料半杯冰”遠超消費者的需求。 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發起了“破冰行動”,聯合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發出倡議,飲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前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尊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等有關內容,該倡議提出:消費者購買飲品時,餐飲經營者應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飲品存在確實無法去冰或飲品為特定的冰與配料結合等情況,餐飲經營者應在點單頁面明確標注或在點單時提示消費者注意。 餐飲經營者應根據消費者的實際需要,為消費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過備注方式調整加冰數量等個性化選項,供消費者自主選擇,也可以將飲品和冰分開,由消費者自主決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消費者購買飲料時,默認購買的是飲料而不是冰。餐飲經營者可以在點餐臺、廣告單及食物圖片等顯眼處明示顧客有要求飲品不加冰的權利。若消費者對加冰容量提出疑問時,餐飲經營者應予以及時、正面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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