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成都交子金融大會在位于成都高新區的交子金融博物館舉行,與會專家學者、業內人士一起為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建言獻策。新華社
柴潔 本報記者 | 潘曉娟
2月23日,中國證監會召開春節后首場新聞發布會。證監會首席檢查官、稽查局局長李明,首席風險官、發行司司長嚴伯進介紹有關稽查執法情況,并就市場關注話題進行回應,釋放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嚴監管信號。
加大違法行為打擊力度
上市公司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大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等問題歷來為市場所關注。如何進一步加大對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李明表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這一目標,證監會將多措并舉,通過年報審閱、公司歷史數據對比、行業數據對比、重大輿情監測、投訴舉報處置等多元化渠道識別造假線索,并通過現場檢查核實驗證,進一步提升線索發現能力。 “這些年,我們逐步積累了大量有效的監管數據,在運用大數據比對方面也形成了很多成果。”李明說,證監會將緊盯上市公司濫用會計政策調節利潤等惡劣行為,不讓造假者“瞞天過海”“蒙混過關”。還將注重全流程監管執法,把好“入口關”,堅持“申報即擔責”;暢通“出口端”,對重大違法企業堅決出清。 此外,對于上市公司實控人、董監高等“關鍵少數”違規占用擔保等“監守自盜”行為,證監會將打好“組合拳”,通過打擊懲處、清查追償、限期整改、移送公安,讓其“人財兩空”。對于證券服務中介機構,將堅持“一案雙查”,督促、警示“看門人”切實歸位盡責。 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往往是監管的重中之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會破壞以價值投資為導向的市場生態。”李明稱,操縱市場通過人為操控,扭曲股票價格,引發股價暴漲暴跌,誤導投資者交易決策,獲利離場后,留下“一地雞毛”,讓投資者損失慘重,其實質就是“騙”;內幕交易中少數人掌握內幕信息,搶先交易,占有更多獲利機會,妄圖在“無人察覺”中牟取暴利,其實質就是“偷”。 對此,李明表示,證監會將通過全方位監控、大數據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維技術手段構建“穿透式”線索篩查體系,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行為進行精準識別、嚴厲打擊。 一方面,重點懲治關鍵少數。部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監高違背忠實義務,利用其身份職位優勢,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熱點、安排股評、囤積股票、對倒拉抬、搶先交易,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必須予以嚴懲。證監會將加強信息披露與交易監管聯動,對相關線索進行增維拓展分析,持續精準高效打擊,讓敢于以身試法的關鍵少數受教訓、長記性。 另一方面,緊盯新型違法案件。及時打擊利用新產品、新技術從事違法違規行為,消除監管盲區。李明舉例稱,某些團伙利用場外個股期權等金融衍生品放大操縱收益,部分人員對LOF基金、可轉債等品種實施操縱,目前均已從嚴查辦。
提高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當前,部分投資者反映一些案件處罰結果過輕。李明對此回應稱,從執法周期來看,目前還處于新舊《證券法》的交替適用期。證監會查處的部分案件,違法行為發生在新《證券法》實施前,隨著這類案件逐步加快處理完畢,今后將會有更多案件適用新《證券法》,處罰力度會越來越大,違法成本也會越來越高。 據悉,2020年《證券法》修訂后,證券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上限已有大幅提高。對欺詐發行行為,罰款限額從募集資金的5%,提高到最高可至募集資金的1倍;對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從最高罰款6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對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交易,從給予違法所得1~5倍罰款,提高至1~10倍罰款。 李明表示,下一步將堅持不枉不縱的法治原則,在法律授權范圍內不斷提高執法效率,加大執法力度,進一步豐富懲戒手段和方式,綜合運用監管措施、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失信懲戒、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體訴訟、支持訴訟和刑事手段,對違法者形成疊加打擊效應。 談及下一步對加強稽查執法的工作安排,李明坦言,當前,資本市場新產品新技術加速演變升級,違法違規行為不斷花樣翻新,監管的調查手段、技術急需迭代更新,執法資源存在不足。證監會將切實增強金融報國情懷和政治擔當,持續提升執法能力。 在線索發現方面,強化科技監管應用,提升舉報獎勵金額,堅持露頭就打。在案件查辦方面,將更加聚焦欺詐發行、財務造假、違規占用擔保、違規減持、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等違法違規行為,密切盯防并嚴厲打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影響市場正常秩序的違法行為,為投資者入市提供良好的市場秩序,使投資者投資時有信心、有恒心。針對市場高度關注的案件,將主動通報工作進展與處罰結果,并及時發布類案情況、執法綜述,提升執法透明度。加強與相關部委的協作配合,在信息通報、形勢分析、案件辦理等方面加強聯動,依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把“零容忍”執法毫不動搖、一以貫之地執行到位。 “此外,我們還要充分發揮稽查執法的‘懲罰’‘教育’‘治理’三重功能,不是僅僅一罰了之,更要及時發現監管漏洞、促進制度完善,以罰促改、以罰促管,注重在懲罰之后努力實現對市場生態的涵養和修復。”李明說。
從嚴審核擬上市企業
就日前市場關注的“IPO要倒查10年”的報道,嚴伯進表示,防范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目前沒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媒體出現這種說法,體現了投資者對上市公司質量的關心關注。 嚴伯進強調,在發行上市監管工作中,證監會正在持續加強全鏈條把關,嚴審重罰財務造假、欺詐發行。證監會也將大幅提高擬上市企業現場檢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回應投資者的關切。 據介紹,證監會系統堅持以投資者為本,從嚴審核擬上市企業,對違法違規、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嚴懲不貸,用監管的威懾力讓企業不敢“帶病闖關”,從源頭上提升上市公司質量。企業上市后,財務真實性仍是日常監管的重中之重。 “我們綜合運用定期報告監管、現場檢查等多種方式,循環篩查高風險可疑類公司,發現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的依法立案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可以說,無論是在審的擬上市企業,還是已經上市的企業,無論是什么時候上市的企業,都要受到證監會持續嚴格監管。”嚴伯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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