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省部共建公共大數據國家重點實驗室是我國大數據領域第一個國家重點實驗室。目前,該實驗室主要面向公共大數據的“聚通用”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攻關。圖為一名學生在該實驗室展示一款高精度北斗定位芯片。新華社
本報記者 | 陳薈詞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外公布。10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數據局局長劉烈宏指出,《意見》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改革舉措,是中央層面首次對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進行系統部署,是定規則、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的重要一環,釋放了鼓勵發展的鮮明政策導向,對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具有里程碑意義。 劉烈宏表示,《意見》聚焦破除公共數據流通使用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統籌發展和安全,兼顧效率和公平,從擴大資源供給、規范授權運營、鼓勵應用創新、營造良好環境、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項具體措施。其中不少改革創新舉措可以為各地區各部門工作實踐提供政策依據和方向指導。“可以預見,《意見》出臺后,能大幅激發供給動力和用數活力,進一步釋放公共數據在賦能實體經濟、擴大消費需求、拓展投資空間、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同時,也能引領帶動全社會數據資源融合應用,為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提供堅實支撐。”
按“需”施策明確三種開發利用方式
劉烈宏指出,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不足,主要矛盾在供給側。《意見》明確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三種開發利用方式,對資源供給進行體系化部署。 國家數據局副局長陳榮輝也表示,《意見》明確三種開發利用方式,主要是考慮到要按“需”施策、因“數”施策,既滿足不同的開發利用需要,也提出針對性的管理要求。目的就是系統性地解決公共數據資源“供得出”的問題。具體來看: 共享是面向各級政務部門的,主要是解決跨層級、跨地區、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共享交換問題,用來支撐各級政務部門更好依法履職,提高協同監管能力、改善公共服務水平。近年來,國務院辦公廳已經發布了6批數據共享責任清單,還有4批垂管業務系統數據對接清單,共享調用次數超過了5400億次,累計交換垂管數據超過6.8億條。《意見》進一步提出了推動實現“一數一源”“主動共享與按需共享相結合、完善共享責任清單”等一系列工作要求,后續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力度將會進一步加大,以更好地服務支撐數字政府建設。 開放主要是面向企業和社會公眾,強調要在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的前提下,利用互聯網依法依規有序開放數據或者數據集。開放的目的是保障企業和社會公眾獲取和利用公共數據的權利,更好發揮數據對生產生活、科學研究、社會治理等各個領域的公益服務作用。據有關機構統計,截至今年7月,我國已經有243個省級和城市的地方政府上線了數據開放平臺,開放的有效數據集超過了37萬個,最近8年來增長了44倍。《意見》提出,要健全公共數據開放政策體系,優先開放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需求迫切的數據,鼓勵建立公共數據開放需求受理反饋機制。“這些措施,必將持續提升公共數據開放的質和效。”陳榮輝說。 關于授權運營,陳榮輝表示,對于公共數據資源,開發開放是導向,安全依規是前提,所以對那些潛在價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數據,無法直接向社會開放,需要依托更加專業的力量,付出一定的治理和開發成本,形成數據產品和服務供社會各方調用。授權運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的。《意見》重點針對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行為進行了規范,目的是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既要回應市場關切、滿足發展需求,又要正確處理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關系,充分保障各方權益。這為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提供了明確的政策依據和實施指南。 “總的來說,盡管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的對象不同、用途不同、方式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擴大公共數據資源的供給,更好釋放公共數據資源的價值,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的發展。”陳榮輝總結道。
規范授權運營已有針對性制度設計
劉烈宏指出,授權運營作為一種新的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方式,近年來一些地區和部門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在實踐過程中形成了整體授權、分領域授權、依場景授權等多種模式,應該說各有特點。同時,也面臨規則程序不夠明確、職責邊界不夠清晰、運營情況不夠透明等問題。為此,《意見》明確提出要規范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并進行了針對性制度設計。 國家數據局數據資源司司長張望表示,《意見》提出要“鼓勵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這是建立數據產權分置運行機制的重大舉措,也是建立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機制一個重要的突破口。具體來看,《意見》重點作出了三個方面制度安排。 ——在資源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制度,編制公共數據資源目錄,開展數據分級分類管理,加快數據資源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張望特別提到,建立資源登記制度,一方面,要摸清家底,搞清楚手上有什么數,在哪里。對于開展授權運營活動的部門和地方,需要回答授權了什么數據,形成了什么產品和服務。對于納入授權運營的數據,要求必須登記。對尚未納入授權運營的數據,鼓勵自愿登記。另一方面,開展登記有利于建立資源發現渠道,通過發布登記信息,提供查詢服務,可以更有效促進供需對接。 ——在授權實施方面,要求將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納入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建立起規范的授權運營實施機制。 ——在運營監督方面,明確要厘清管理和運營的責任邊界,對于數據資源的生產、加工使用、產品經營等全過程要進行監督和管理,同時也要求建立授權運營情況的披露機制。
從四方面抓好《意見》落地見效
“《意見》印發以后,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就有章可循了。”劉烈宏表示,各地區各部門按照《意見》要求,積極謀劃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工作。國家數據局將加強工作統籌,組織全國數據系統,聯合有關部門和地方,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文件的貫徹落實。 首先,將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劉烈宏透露,國家數據局已經起草完成《公共數據資源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規范》,兩項配套政策一周內將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國家數據局也正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關價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將出臺。 其次,將加緊建立工作機制。劉烈宏表示,目前,地方層面,各地數據管理機構陸續到位,大部分省份配套建設了數據發展促進中心,省市兩級已有111個地方組建了數據集團。部委層面,不少部門也在陸續調整優化數據管理工作的職能和力量。 再次,將協同推動重點領域先行突破。劉烈宏表示,在市場需求大、數據資源多的行業和地區,將加強數據資源的匯聚治理,推動供需對接、部省協同和區域協作,拓展應用場景,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項目,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開發利用模式。 最后,將圍繞公共數據資源“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保安全”,強化政策保障,加大項目和經費支持力度,提高技術能力和安全水平,加快釋放公共數據的要素價值。劉烈宏透露,國家數據局將深入開展政策宣傳解讀,本月底將舉辦全國數據系統業務培訓班,也會邀請有關部委和重點中央企業參加,共同推動《意見》落地見效。 劉烈宏預計,《意見》出臺將產生四個方面效果:一是將大幅擴大公共數據資源供給,國家數據局正會同有關部門,在氣象、交通、社保、自然資源等領域,深入謀劃數據開發利用工作;二是將進一步激發全社會用數活力,國家數據局將引導鼓勵社會各方積極參與,持續推進“要素數據×”三年行動計劃;三是將擴大社會有效投資,國家數據局將加快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力度,形成實物工作量,引導社會資本有序參與開發利用;四是將促進數據產業發展,隨著相關配套措施即將出臺實施,有利于培育一大批數據企業,促進數據產業加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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