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陜西省安康市白河縣積極開展廢棄硫鐵礦治污工作,現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已累計完成184個廢棄礦硐封堵,生態修復3.6萬平方米。圖為白河縣漢江出陜斷面附近的景色。新華社
本報記者 | 程暉
礦產資源是工業的“糧食”和“血液”,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198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雖然經過1996年的實質性修改和2009年的程序性修改,但已經不能適應我國政治、經濟、軍事、科技形勢的發展。實質性修改礦產資源法是眾望所歸,是國家經濟發展和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的根本需要。 2024年1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新礦產資源法”)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其內容包括總則,礦業權,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礦區生態修復,礦產資源儲備和應急,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八章八十條。這是礦產資源法自1986年頒布實施以來的第一次“大修”,對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促進礦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連日來,礦業界、法律界人士對新法出臺反應熱烈,多方呼吁加強礦業律師隊伍建設,提升礦業法律服務水平,推進礦業法治建設,助力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保障增儲上產。 11月16~17日,在礦業法治創新研究聯盟主辦的第三屆中國礦業律師30人論壇暨新礦法學習會和非法采礦案實務培訓會上,與會者一致認為,在礦法修改過程中,雖然存在著一些爭議,但在礦產安全已經上升為國家安全的今天,在保障礦產資源安全和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是國之大計的現實背景下,實施38年的礦產資源法得以修訂通過,實為好事,今后應當嚴格貫徹執行新礦產資源法,并研究出臺更多的實施細則。 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常務副會長、自然資源部儲量司原司長鞠建華表示,保障國家礦產資源供給安全是建設中國式現代化必須面對的重大問題。新礦產資源法將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從法律上構建了全面系統的礦產資源安全保障體系。 “此次礦產資源法修訂中的一項重大突破,是礦區生態修復作為單獨的章節進入法條中。”中國地質大學自然資源法治研究中心名譽主任李顯冬表示。 李顯冬介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作出戰略部署,明確提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已在2023年正式啟動。“礦產資源法中的礦區生態修復制度是‘嵌入型立法’,為后續生態環境法典的編纂樹立了典型,為立法找到了一條路。” 針對正在編纂中的生態環境法典,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礦產資源法律事務部主任曹旭升在論壇上也表示,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也需要與之相呼應,以滿足綠色發展的相關要求。 “礦產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利用是核心和目標,保護是手段和路徑。”中國自然資源學會資源法學專業委員會主任胡德勝胡德勝認為,保護礦產資源是為了更科學、更合理和更有效率地利用礦產資源,實現礦產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而不是盲目地保存礦產資源、阻礙利用礦產資源。 “新礦產資源法對過去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很多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中國黃金集團資源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兼首席合規官劉鳳新表示,“比如第一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了礦業權人對于礦產資源報告負責,而勘查單位在法律關系上是受委托的。另外,對于違法開采達不到礦產資源規范概念的資源,放到治安處罰法里,既對非法開采達不到邊界品位的一些礦產資源有了規制和處罰,也可以避免非法采礦罪擴大化。”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能源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周塞軍在致辭中表示,新礦產資源法的施行,對于未來礦業法律服務提出挑戰,也帶來新的機遇,礦業法律界人士應加強學習。他期望更多的律師能夠加入到礦業法治建設中來。 在專業法律人才方面,曹旭升也認為,當前,礦業法治建設對專業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劇上升,礦業律師數量和質量的提升需求迫切,礦業律師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和關鍵,“這也正是推動更多法律人士和礦業法治復合型人才加入礦業律師隊伍的契機”。 曹旭升認為,將智庫思維引入礦業律師隊伍建設中,是解決當前礦業律師稀缺問題,提升礦業律師涉礦問題綜合解決能力的重要途徑。他分析說,礦業法律事務本身復雜、綜合、專業交叉,這決定了僅有法律思維解決不了礦業專業法律問題,應通過智庫思維,推動礦業律師與協會、商會、學會、研究機構、地勘單位、行政機關等多方機構的互動。打破專業與行業之間的壁壘,搭建人才、機構、資源的共享平臺,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協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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