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導報訊 苗鋒 記者郭建軍報道 2020年2月1日~12月31日,山西省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電費,同意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2020年12月1日,山西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通知,要求切實將降價的政策紅利及時足額傳導至終端用戶。 與此同時,山西正在推進“一戶一表”建造改造。對場所產權清晰到終端戶、經營區域固定等具備條件的新建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寫字樓、住宅小區底商等場所用戶供電設施應按“一戶一表”要求建設,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等用電應單獨安裝計量裝置。電網企業因“一戶一表”改造增加的固定資產折舊和運行維護費用,納入輸配電成本并適時疏導,電力用戶也可以安裝“網上國網”APP,通過終端用戶電費電價信息比對,及時了解轉供電政策和每月電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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