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導報訊 魯利韋 記者羅勉報道 廣東省汕頭市城管局近期制定了《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汕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營商環境重點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在城管綜合執法工作中建立容錯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寬容的發展經營環境。 《清單》從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類、市政設施管理類、城鄉規劃管理類、工程建設與建筑業類和房地產與住房保障類等5個方面列出了69個不予行政處罰事項。 按照過罰相當原則、包容審慎監管原則和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原則,汕頭市城管部門通過對涉及領域的1000多個行政處罰事項進行全面梳理,篩選出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可以選擇是否予以行政處罰的事項,對篩選出來的行政處罰事項進一步甄別和整合。輕微違法行為通過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責令改正等措施,能夠使有關市場主體認識錯誤并及時糾正違法行為的,作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列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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