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曉莉
我國的商事制度改革,在近些年各地政府的大力推動之下,已經變得越來越深入,但仍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需要看清問題,拿出解決方案。 例如,“證照分離”改革雖然已在國內大范圍推開,但仍有不少企業反映拿到營業執照以后還需要辦理很多證,“準入不準營”問題依然突出。據統計,中央層面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共有523項,涵蓋了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共計1381個行業小類中的30%。一些行政許可事項設置了比較復雜的審批環節,有的涉及不同層級和多個政府部門事權,有的涉企經營許可甚至互為前置,增加了企業辦理相關許可事項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一些行政許可的辦理需要第三方檢測和認證,由此不可避免地出現環節多、耗時長、收費亂等現象,給企業帶來很大負擔。 因此,應在全國范圍實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明確中央和省級兩級管理部門及職責。對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研究制訂全國版及自貿試驗區版兩張清單。全國版清單原則上將試點分類改革舉措在全國復制推開,實現改革地域全覆蓋。同時,根據自貿試驗區改革需求,研究自貿區版清單,實行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對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組織18個自貿試驗區所在省在各省范圍內進一步梳理完善現有清單。組織尚未編制地方層面清單的13個省全面梳理當地設定事項、編制清單,實現改革事項全覆蓋。 世界銀行以“企業調查反饋的時間”作為認定企業開辦的時間,認為我國目前企業辦理營業執照仍需5天。根據世界銀行反饋的意見,我國企業開辦服務中涉及的身份核驗、銀行開戶、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等手續,仍有可能被認定為單獨環節或增加耗時。企業變更登記涉及情況復雜、個性化需求多、實質性審查比例大,還涉及既往企業檔案的調取和審讀,因此往往耗時較長,并且仍以線下實體窗口辦理為主,排隊等候時間長。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樣板城市和其他城市之間存在差距。 為此,應該持續優化企業開辦服務,依托“一網通辦”平臺,各項事務線上“一表填報”申請辦理,實現“不見面”辦理;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開展“一網通辦”延伸服務,對開辦環節全程網上辦的企業,在變更、備案、注銷等各環節探索實現高頻事項的全程網上辦理,與國際通行做法接軌,繼續推動相關法律修訂,為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的不斷完善提供充足法律支撐。 “放管服”改革推行以來,在取得成果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重前端放權輕后續監管、準入和監管脫節的傾向,而事中事后監管的能力和水平直接決定著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敗。個別地方政府部門沒有完全轉變“以批代管”的理念,仍將發證和審批作為主要的監管方式,“只管批了的,不管沒批的”;對于取消許可或者許可改為備案的事項,有時以沒有審批權、不掌握基礎數據為由,不履行監管責任。因此,亟須探索形成寬進嚴管、寬嚴相濟、簡約透明的全流程監管新理念、新辦法和新機制。一些地方或部門習慣靠巡查、普查、專項整治、人海戰術等進行“運動式”監管,監管的信息化、智能化程度有待加強。近年來,“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代表的新型監管方式逐漸成熟,受到基層一線監管人員的歡迎,但監管責任邊界沒有厘清,監管人員對管到什么程度心里沒底。 “證照分離”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都明確了事中事后監管的責任劃分原則,即“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對負責審批或指導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負責事中事后監管;已經取消審批或改為備案的事項,主管部門負責事中事后監管;下放審批權的事項,要同時調整監管層級,確保審批監管權責統一。筆者建議,應全面推行智慧監管,以市場化監管方式和科技化監管手段,破解監管力量和監管對象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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