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導報訊 記者季曉莉 劉穎報道 云南省政府印發《關于建立市場主體直接評價營商環境制度(試行)的通知》并明確,從2021年11月起,建立市場主體直接評價營商環境制度,正式上線運行云南省營商環境市場主體滿意度問卷調查、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 《通知》明確,堅持營商環境好不好由企業和群眾說了算,將市場主體實際感受作為衡量營商環境水平的主要依據。聚焦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政務環境、創新環境、人文環境5個方面17項內容,從“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3個等次開展營商環境市場主體滿意度問卷調查,實時線上線下收集市場主體對云南省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問卷內容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的,可隨時隨地通過網絡、電話(12345)、語音、視頻等方式在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24小時進行投訴舉報,平臺實時自動將反映問題轉有關部門辦理,做到投訴舉報、交辦處理、跟蹤督辦、結果反饋等全流程網上辦理。 該項制度將暢通評價渠道作為一項重點。線上,在云南省政府門戶網站、云南政務服務網、“一部手機辦事通”,以及州市、縣級政府門戶網站首頁常態化設置問卷調查、投訴舉報專窗,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科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國有資產監管、投資促進、工商聯等部門和單位要在部門和行業網站首頁常態化設置問卷調查、投訴舉報專窗,并通過微信等方式推送問卷調查、投訴舉報二維碼至各類市場主體。線下,依托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在辦事窗口張貼問卷調查、投訴舉報二維碼,在不增加市場主體負擔、尊重市場主體意愿的前提下,由市場主體自主參與問卷調查或進行投訴舉報。 各地、有關部門對收到的投訴舉報問題要及時核實,對合法合規的要及時辦理,對暫不具備辦理條件的要及時向市場主體溝通解釋。原則上每件投訴舉報件辦理時限為10天,超過辦理時限的系統將自動提醒督辦,直至辦理結束。辦理過程中,要對投訴舉報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依規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問卷調查整改、投訴舉報辦理情況將適時進行通報,并納入年度州市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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