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 劉穎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文件,在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推行容錯糾錯柔性執法“五張清單”,對輕微違法的市場主體推廣說服教育、勸誡勸導的執法措施,營造有溫度、有力度的監管機制,在管好市場的同時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昆明市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和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張清單”即免于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從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行政處罰清單、從重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免于行政強制事項清單。 清單嚴格堅持“處罰+教育”“教育+強制”的原則制定,明確規范適用程序、規范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的具體執法行為,糾正處罰畸輕畸重等不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對于輕微違法行為和從輕、減輕的一般違法行為,力求通過實施政策輔導、警示告誡、規勸提醒、走訪約談、行政指導、行政建議等柔性措施,在法定權限范圍內給予市場主體容錯糾錯空間,幫助和促使市場主體自覺糾正違法行為,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營商環境。特別是在疫情防控期間,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為企業復工復產復營提供更加穩定、透明、公正、寬容的制度環境。 “五張清單”涉及質量監管、醫療器械、食品經營、藥品經營、化妝品經營、不正當競爭、合同違法、價格違法等8個市場監管行政執法領域的54項事項。其中18項事項可免予行政處罰,例如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食品安全方面,例如食品經營者履行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方面,未經批準進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藥品,情節較輕的,可以免予處罰;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因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造成上市醫療器械存在缺陷,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處罰;醫療器械企業持有人、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按照本辦法要求報告、調查、評價、處置醫療器械不良事件,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處罰;瘖y品經營者履行了規定的進貨查驗記錄等義務,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化妝品是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或者不符合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的,收繳其經營的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或者不符合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的化妝品,可以免除行政處罰等。 除了18項免予行政處罰事項,文件還規定了從輕行政處罰事項12項、減輕行政處罰事項13項、從重行政處罰事項9項、免予行政強制事項2項,具體內容可在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了解。 除了免予、從輕、減輕處罰等柔性執法規定,文件還列出了9項從重行政處罰的事項。例如以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冒充其他藥品,或者以其他藥品冒充上述藥品的;生產、銷售假藥、劣藥,造成人身傷害后果的;被檢查單位因違法行為應當受到行政處罰,且具有拒絕、逃避監督檢查或者偽造、銷毀、隱匿有關證據材料等情形的;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嬰幼兒奶粉的;價格違法行為嚴重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等多種情形,都將依法依規從重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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