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聶金秀 盧俊錦 記者羅勉報道 近日,廣東省云浮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云浮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頒布施行的情況。云浮市發展和改革局、云浮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和云浮市投資促進局負責人分別介紹說,《云浮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共31條,結合云浮市實際,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制度作出細化和補充,包含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市場要素保障、優化提升政務服務、促進法治環境建設四大要點。 據了解,2022年,云浮市召開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大會,成立了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云浮市創建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集中開展專項整治,一系列舉措成效明顯,在2022年全省營商環境評價中,云浮排名提升4位,多項指標進入全省前十。 云浮市以貫徹落實《條例》為契機,將聚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充分發揮“雙組長”制度優勢、工作專班統籌作用,完善跨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形成上下聯動、多方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緊緊抓住省推進珠三角產業向粵東西北轉移、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等重大機遇,學習借鑒廣深等地先進經驗;抓好《條例》的學習培訓,強化評價監督,推動《條例》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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