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15日,以“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為主題的2024年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在全國范圍內統一開展。圖為江蘇省興化市司法局法治宣講員在興化市景范學校給學生們講解網絡安全知識。新華社 本報記者 | 劉 政
法度者,正之至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個現代化國家必然是法治國家”,強調“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確定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則之一,明確提出了“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等新的重大論斷,深刻揭示了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邏輯。 法治有機貫穿并深度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家安全、國防和軍隊等各領域改革,《決定》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出重要部署,擘畫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新藍圖。
準確把握正確方向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 黨中央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寫入黨章,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更加有力;截至2024年6月,我國現行有效法律303件、行政法規598件、地方性法規1.4萬余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趨完善;2023年全國群眾安全感為98.2%;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預防、立足調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層,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深入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持續激發市場活力……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 而今,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出重大決策部署。《決定》從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等方面,明確了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點任務。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書記陳文清撰文表示,一要堅持立法先行,深化立法領域改革;二要聚焦高效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三要強化制約監督,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四要突出標本兼治,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五要注重一體推進,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六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陳文清指出,要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制度體系,建立憲法實施情況報告制度,完善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制度,不斷提高立法質量。要緊緊圍繞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區別于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要始終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公共安全問題、最關切的權益保障問題、最關注的公平正義問題,用法治保障人民美好生活。要始終堅持法治建設依靠人民,充分調動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拓寬人民群眾參與、表達、監督渠道,使法治建設深深扎根于人民創造性實踐中。
將改革進行到底 讓法治可感可察
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當前,法治領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原因在于改革還沒有完全到位。”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指出。 《決定》提出,“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動人民當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這一改革目標,既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一脈相承,又同黨的二十大作出的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相銜接,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明確了目標和方向。 法治和法治思維有機貫穿、深度融入了《決定》關于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家安全等多項改革任務,深刻闡明了法治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布局中的坐標定位,進一步實化細化“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部署要求。 《決定》明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完善產權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 在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方面,《決定》強調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 在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方面,《決定》強調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 在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方面,《決定》強調強化海外利益和投資風險預警、防控、保護體制機制,深化安全領域國際執法合作,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機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表示,改革意味著“破”和“變”,而法治意味著“立”和“定”。二者本質上,是“破”“立”與“變”“定”的辯證統一,是分不開的。新征程上,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 《決定》專條細化部署了涉外法治領域改革的一系列重大舉措,凸顯了涉外法治建設在全面依法治國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這些改革舉措顯著增強了改革的耦合性、系統性、集成性,體現了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領域改革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和法治建設規律的深刻把握。”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國研究中心發文稱,新征程上,必須強化系統思維,堅持頂層設計和法治實踐相結合,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為總抓手系統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向前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跟進一步。 這些重點改革任務,充分體現了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的鮮明導向,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這一重大原則可感、可觸、可操作性地落到實處,是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具體體現。
提高立法質量 健全執法機制
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高質量的法治保障。《決定》提出"提高立法質量"。對此,沈春耀表示,提高立法質量,就是要在現有基礎上對標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對標高質量發展來審視,從而不斷地健全、不斷地完善。 "法律規范必須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馮玉軍表示,法規不是靜態的,而是需要不斷更新以反映和應對社會變遷的動態系統。必須堅持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互統一、相互銜接,使立法主動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決定》明確"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提出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金融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出臺反跨境腐敗法,完善監督法,修改監察法,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涉及法律的制定、修改、廢止、解釋、編纂以及相關授權、批準等工作。 馮玉軍表示,通過統籌行政法規"立改廢釋",可以消除政策規定之間的沖突和重疊,確保法規體系的完整性和協調性。這不僅有助于單個法規的優化,還可推動整個法規體系的結構性調整,提高其適用性和效力。 沈春耀介紹,在重點領域立法方面,包括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堅持一視同仁,堅持致力于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制定金融法,建立健全金融領域綜合性、統領性法律制度,系統推進金融領域法治建設;編纂生態環境法典,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將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理論、制度、實踐創新成果予以確立等。 在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方面,加強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等方面立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數字經濟、低空經濟和碳達峰碳中和、人工智能、大數據等領域法律法規制度建設。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注重運用法治手段開展國際斗爭,豐富涉外法治工具箱,推動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推進法治體系建設,重點和難點在于通過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進法律正確實施,把"紙上的法律"變為"行動中的法律"。 《決定》對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作出專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賀小榮表示,進一步深化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高國家治理水平、服務和保障中國式現代化有重大意義。這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保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是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內在要求,更是妥善應對紛繁復雜國際國內形勢變化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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