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包含居民屋頂、工商業建筑、公共設施、農業等多種場景,可保障偏遠地區電力供應和應急備用電源需求。圖為工人在雄忻高鐵的河北雄安地下段及相關工程7標項目部管理人員生活區屋頂檢修光伏發電設施。新華社
本報記者 | 劉政
10月21日,國家能源局官網通報了七起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等典型問題。本次通報是第一次對供電企業未能嚴格執行政策規定要求的典型情況進行公開通報,涉及分布式光伏相關的并網接入、備案、電費結算等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報的分布式光伏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重點直接點明了供電企業存在的問題及對分布式光伏市場造成的影響。 通報中涉及辦理分布式光伏項目并網時限超期問題的案例顯示,2023年以來,山東省煙臺市某供電企業受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597戶,出具并網接入意見超20個工作日的工單共400戶,占比67%,超30個工作日的工單共339戶,占比57%。煙臺市某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于2022年12月29日提交并網申請,該供電企業直至2023年3月21日方才受理,時長達83天。 通報還涉及結算分布式光伏電費時限超期案例。安徽省合肥市某供電企業2023年分布式光伏電費延遲結算9167萬元(非電網原因5365萬元),其中部分電費結算延遲超1年,影響了分布式光伏項目收益。 本次通報的七起典型問題中,六起涉及的主體是地市級及以下的供電企業,這六個問題分別是:辦理分布式光伏項目并網時限普遍超期,影響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進度;違規擴大分布式光伏接入紅區,限制分布式光伏項目接入電網;辦理分布式光伏項目更名過戶業務不規范,影響分布式光伏項目公平接入電網;未按規定向個人戶用光伏用戶提供代備案服務,增加個人戶用光伏項目備案負擔;將分布式光伏項目接入系統工程交由業主投資自建,增加分布式光伏項目投資成本;結算分布式光伏電費時限超期,影響分布式光伏項目收益。此外,還有一起是地方發展改革局的違規備案帶來市場壁壘問題。 “針對本次通報的七起典型問題及案例,通報中均明確指出了違反了哪項條例、政策、規范及具體的規定條款。”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能源研究所研究員時璟麗近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以通報方式對全社會公布監管情況,是以警示教育為目的,讓電力企業和相關單位從通報的案例問題中及時汲取教訓,時刻引以為戒,切實執行分布式光伏并網接入政策和規范。 “十四五”以來,我國分布式光伏市場連續幾年保持高速增長。截至2024年8月底,全國分布式光伏累計裝機達到3.32億千瓦,戶用光伏數量約600萬戶,惠及了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和居民,其中,電網企業在各類分布式光伏并網中提供了大量優質服務。對于一些地方電網企業存在未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阻礙分布式光伏市場發展的情況,2024年初,國家能源局明確將繼續開展電力領域綜合監管。 時璟麗認為,本次通報體現了國家能源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分布式光伏,通過開展關鍵環節和過程監管,解決制約分布式光伏市場健康發展的痛點難點問題,將進一步提高電網企業服務分布式光伏的效率和水平,更好推動分布式光伏市場發展,支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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