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劉穎日前從云南省發展改革委了解到,2022年以來,云南以地級市為單位,圍繞“五個友好”要求,服務指導各州(市)積極推進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 一是每年組織各州(市)積極申報試點城市,服務指導、支持推薦符合條件的州(市)申報第一批、第二批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經努力爭取,2023年4月昆明市列為第二批建設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名單。二是服務指導申報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的州(市)圍繞“五個友好”要求,制定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方案,編制預期成果、政策舉措、項目建設“三張清單”,配套制定兒童友好學校、醫院、公園等建設指引。三是抓住試點契機,加強項目謀劃儲備。指導昆明市結合本市重大項目規劃布局,圍繞醫院、學校、公園等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合理設置適兒化改造項目,同時新建一批兒童自然教育、課外實踐、素質拓展等校外活動場所設施項目。四是督促昆明市加快建立由發展改革委、婦兒工委辦牽頭,教育體育、民政、衛生健康等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通過多部門協同合作,共同推進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 云南省發展改革委社會處負責人表示,云南將以昆明市為典型示范帶動更多城市,堅持“1米高度看城市”的全新城市規劃建設視角,以滿足兒童健康成長需求為目標,以改善兒童發展環境為重點,探索建立完善促進兒童健康發展政策法規體系、標準規范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不斷擴大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讓廣大適齡兒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務,兒童友好理念將成為云南省全社會共識和全民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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