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自芳報道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福建省內注重以良法促善治,推動出臺促進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地方性法規規章92項;福建省直政法單位制定推出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40條’、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24條’、服務民營經濟創新創業創造‘16條’、加強產權司法保護‘12條’等系列舉措,進一步完善了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政策體系。”近日,福建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徐華在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推進高質量發展”系列新聞發布會上介紹。 與此同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福建省持續完善“網格化+綜治中心+大數據”治理模式,培育“海上楓橋”“僑鄉楓橋”等調解品牌22個,創新建立“園區楓橋”機制,覆蓋福建省97家工業園區,調處涉企矛盾糾紛2124件;持續開展“千名執行干警進千企”活動,今年已累計走訪企業1593家。 為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福建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文洋表示,福建省將堅持數字化支撐,聚焦市場有效、政府有為、企業有利、群眾有感,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比如對標世界銀行新一輪評估體系,借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在營商環境各領域特別是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誠信福建建設、商業糾紛處置等方面,落地實施新的一批改革舉措,著力提升民營企業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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