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苗鋒 記者郭建軍報道 近日印發(fā)的《山西省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要求,以黃河流域為主戰(zhàn)場,以基本消除面積較大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黑臭水體為重點,加快推動農村黑臭水體清零。到2025年年底,山西納入國家監(jiān)管范疇的196條農村黑臭水體將全部實現(xiàn)“長治久清”,納入省級監(jiān)管范疇的現(xiàn)有344條農村黑臭水體基本完成整治。 《計劃》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以推動解決老百姓房前屋后的惡臭問題為剛性要求,聚焦黑臭污染成因,一水一策、精準發(fā)力,不斷鞏固治理成效。堅持標本兼治。統(tǒng)籌岸上-岸邊-水里,以控源截污為根本,系統(tǒng)推進生活污水、垃圾、養(yǎng)殖、種植、工業(yè)、內源等污染治理工程建設,以及農村水體長效監(jiān)管機制建設,監(jiān)管并重,在解決黑臭污染問題的同時確保水體“長治久清”。 對于垃圾坑、糞污塘、廢棄魚塘等淤積嚴重或存在翻泥、冒泡現(xiàn)象的黑臭水體,或已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體,各市縣要督促指導項目單位合理制定清淤疏浚方案,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開展清淤,禁止向農用地排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 對于實施并完成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措施后,確因無水源而導致水體消亡的,應進一步核實原水體是否具有防洪、排澇、灌溉等功能,若無相關功能,在取得水利、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同意后,可采取覆土填埋方式用于其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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