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洽棠報道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出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春耕化肥保供穩價工作。 通知要求,要穩定化肥生產和要素供應。督促指導重點化肥生產企業堅決落實好2023年最低生產計劃,在符合環保、安全生產等要求和水資源支撐保障條件的前提下,推動本地化肥生產企業縮短停產時間,努力開工生產,提高產能利用率,做到“能開盡開、應開盡開”。鉀肥生產大省及有關部門要支持鉀肥企業提高鉀資源利用效率,提升鉀肥自主供應能力。煤炭供應企業、化肥生產企業要加強供需對接,鼓勵煤炭供應企業積極響應化肥生產企業需求,充分考慮化肥產品支農屬性,將化肥生產用煤價格維持在合理水平。 在提高化肥流通效率方面,通知要求要組織做好化肥干線運輸。重點向青海、新疆等鉀肥生產基地傾斜運力,嚴格落實農用化肥鐵路運價優惠政策。在暢通化肥末端流通網絡上,糧食主產區特別是化肥調入大省相關部門要支持、推動農資流通企業加快備肥進銷進度,鼓勵農資流通企業與化肥生產企業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上下游良性合作機制等。 同時,要積極穩妥做好儲備和進出口調節。充分發揮儲備兜底保障作用。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供銷集團有限公司等重點化肥生產流通企業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帶頭履行社會責任,積極承擔國家化肥商業儲備任務等。優化完善進出口工作方面,主營進口企業要與國內接卸港口企業提前做好進口化肥船舶到港計劃銜接,及時從港口提離進口貨物。深入挖掘國際鐵路進口鉀肥運輸潛力,積極提供優質高效運輸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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